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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测试

关于12-14级本科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补测的通知

日期:2016-06-15 00:00    来源:    访问次数:

根据“关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武大体卫字〔2015〕1号)文件精神,武汉大学体育部将进行体质健康测试的补测。

一、时间

1、2016年6月26日下午16:30(各院系具体时间请参见附表1)

2、遇雨顺延(顺延时间请关注“珞珈体育网”sports.whu.edu.cn)

二、地点

武汉大学文理学部912操场(奥场)

三、测试对象

2015年4月,参加武汉大学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总分少于50分者(具体名单随通知一起下发),如自己名字不在名单里的,但测试成绩未达到50分的也需参加补测。

四、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跑、立定跳远、 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生)、引体向上(男生)、800米跑(女生)、1000米跑(男){如因某个项目成绩缺失造成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只需补测缺失项目即可。}

五、测试要求

1、请各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督促完成补测,安排专人,组织好本院系补测学生,以免出现安全事故及学生漏测的现象。

2、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校园卡,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3、测试学生要穿着有利于运动的服装鞋子,测试前充分做好准备活动。

4、到达912操场后,测试学生要服从体育部老师的现场指挥,按要求顺序依次做完所有测试方可离开场地,缺项则不能评分。

5、如果测试当天身体不适,必须根据现场医生意见,来确定本人能否参加当天的素质测试。

六、免测或缓测的办理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注明缓测)或免予执行(注明免测)《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办理指南

1、必须在测试日之前完成办理。

2、下载并填写《免予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珞珈体育网文件下载区);

3、在武汉大学医院(医院本部,地址:文理学部)办理相关证明。根据自身伤病情况或以往病历,由外科刘学理主任、内科熊伟、余继红主任或医务部胡卫主任开据病情证明并签名生效,由其他医生开具证明无效;

4、将表格和医院证明交到武汉大学体质健康研究中心存档;

地址:文理学部宋卿体育馆学生体质健康研究中心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四、五上午:9:00-11:00。

联系人:谢老师 68756067

4、体育部审查合格,备案后即办理成功,学生不必再到测试现场请假。

十二、严肃测试纪律,对于弄虚作假、相互替考等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均以考试舞弊处理。

武汉大学体育部

2016年6月12日

院系所属学部

体育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信息学部

刘振清

电话:15327231276

文理学部

成慧君

电话:13886101186

刘欣刚

电话:18971571197

工学部

陈文英

电话:18986099428

冉启明

电话:18971233188

医学部

附表1:

各院系补测时间

院系

补测人数

补测时间

信息学部

测绘学院

9

2016年6月26日16:30

电子信息学院

13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5

计算机学院

21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7

国际软件学院

12

印刷与包装系

4

医学部

医学院

12

公共卫生学院

2

护理学院

1

口腔医学院

1

工学部

水利水电学院

9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13

城市设计学院

8

电气工程学院

8

动力与机械学院

11

2016年6月26日17:00

文理学部

法学院

25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18

经济与管理学院

46

历史学院

4

2016年6月26日17: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社会学系

2

生命科学学院

8

数学与统计学院

21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36

文学院

11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35

新闻与传播学院

28

信息管理学院

7

艺术学系

10

哲学学院

5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7

总计

403

各院系参加补测的学生名单:/upfiles/file/20160615123450786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