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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大学“火炬杯”学生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日期:2018-02-28 08:28    来源:    访问次数:

2018年武汉大学“火炬杯”学生排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

武汉大学大学生体育协会,武汉大学学生会体育部

四、时间、地点

时间:312日(星期一)下午1600——1800(遇雨顺延)

地点:武汉大学第一教学区排球场

五、参加方法

1.报名办法:以院(系)为单位参加比赛。每队限报运动员12人(其中自由防守队员1人)、领队1人(院领导担任)、教练员1名。

2.报名时间:于38日(星期四)日下午4点,将报名表加队员照片、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上交,逾期未交报名表者以弃权论处。下午4:30召开教练员职席会议,并抽签。

3.运动员资格:凡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回院系参加比赛。凡是以排球项目特招入校的高水平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

4.留学生不单独组队比赛,回各院参加报名比赛,每队限报4名,上场参加比赛最多2名。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规则。

2.比赛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预赛,第二阶段为决赛。

第一阶段预赛,采用分组循环赛制。报名队分4个小组分组循环;2015年武汉大学学生排球赛前四名为种子队,分别抽签进入到各小组1号种子,其它各队分别抽签进入到各小组进行单循环赛。
第二阶段为决赛,预赛阶段各小组前2名的队进入决赛。获小组前2名的队进行交叉赛,胜者进入总决赛,负者决34名;小组第3名决56名;小组第4名决78名。

3.比赛开始后15分钟内未到者,以弃权论处。

4.比赛采用32胜制,总决赛采用53胜制。

5.计分方式: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以该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者名次列前。

如遇三队及以上积分相等,则C值高者名次列前: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

C值仍相等,则Z值高者名次列前:

X(得分总数)/Y(失分总数)=Z

Z值仍相等,则采用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6.各参赛队必须按规则统一服装颜色、号码,自由防守队员的服装颜色应有明显区别。运动员必须带学生证参加比赛(以备随时接受检查)。

7.在比赛中出现打架、骂人等不文明现象,将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队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该场比赛结果判对方20胜。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录取前8名并给予奖励。

2.本次比赛设立男女个人单项奖:最佳运动员1名。

3.本次比赛设立集体精神文明运动队2名。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部另行通知。

九、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体育部

注:联系电话:体育部68752390(徐老师)

武汉大学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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