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武大体卫字〔2015〕1号)文件精神,武汉大学体育部将进行体质健康测试的补测。
一、时间
1、2016年6月26日下午16:30(各院系具体时间请参见附表1)
2、遇雨顺延(顺延时间请关注“珞珈体育网”sports.whu.edu.cn)
二、地点
武汉大学文理学部912操场(奥场)
三、测试对象
2015年4月,参加武汉大学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总分少于50分者(具体名单随通知一起下发),如自己名字不在名单里的,但测试成绩未达到50分的也需参加补测。
四、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跑、立定跳远、 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生)、引体向上(男生)、800米跑(女生)、1000米跑(男){如因某个项目成绩缺失造成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只需补测缺失项目即可。}
五、测试要求
1、请各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督促完成补测,安排专人,组织好本院系补测学生,以免出现安全事故及学生漏测的现象。
2、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校园卡,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3、测试学生要穿着有利于运动的服装鞋子,测试前充分做好准备活动。
4、到达912操场后,测试学生要服从体育部老师的现场指挥,按要求顺序依次做完所有测试方可离开场地,缺项则不能评分。
5、如果测试当天身体不适,必须根据现场医生意见,来确定本人能否参加当天的素质测试。
六、免测或缓测的办理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注明缓测)或免予执行(注明免测)《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办理指南
1、必须在测试日之前完成办理。
2、下载并填写《免予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珞珈体育网文件下载区);
3、在武汉大学医院(医院本部,地址:文理学部)办理相关证明。根据自身伤病情况或以往病历,由外科刘学理主任、内科熊伟、余继红主任或医务部胡卫主任开据病情证明并签名生效,由其他医生开具证明无效;
4、将表格和医院证明交到武汉大学体质健康研究中心存档;
地址:文理学部宋卿体育馆学生体质健康研究中心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四、五上午:9:00-11:00。
联系人:谢老师 68756067
4、体育部审查合格,备案后即办理成功,学生不必再到测试现场请假。
十二、严肃测试纪律,对于弄虚作假、相互替考等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均以考试舞弊处理。
武汉大学体育部
2016年6月12日
院系所属学部
| 体育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信息学部
| 刘振清
电话:15327231276
|
文理学部
| 成慧君
电话:13886101186
刘欣刚
电话:18971571197
|
工学部
| 陈文英
电话:18986099428
冉启明
电话:18971233188
|
医学部
|
附表1:
各院系补测时间
|
| 院系
| 补测人数
| 补测时间
|
信息学部
| 测绘学院
| 9
| 2016年6月26日16:30
|
电子信息学院
| 13
|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 5
|
计算机学院
| 21
|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7
|
国际软件学院
| 12
|
印刷与包装系
| 4
|
医学部
| 医学院
| 12
|
公共卫生学院
| 2
|
护理学院
| 1
|
口腔医学院
| 1
|
工学部
| 水利水电学院
| 9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13
|
城市设计学院
| 8
|
电气工程学院
| 8
|
动力与机械学院
| 11
| 2016年6月26日17:00
|
文理学部
| 法学院
| 25
|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 18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6
|
历史学院
| 4
| 2016年6月26日17: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社会学系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8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1
|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36
|
文学院
| 11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35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28
|
信息管理学院
| 7
|
艺术学系
| 10
|
哲学学院
| 5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7
|
总计
| 403
|
|
各院系参加补测的学生名单:/upfiles/file/20160615123450786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