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质测试  >  正文

体质测试

关于五年制、七年制、八年制及留级生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

日期:2018-05-09 09:20    来源:    访问次数:

关于五年制、七年制、八年制及留级生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

依据《武汉大学关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武大体卫[2015]1号)要求(以下简称《标准》),“每个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体质健康测试1次”。根据我校本科学生学制特点,现将五年制、七年制、八年制学生以及留级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相关规定调整如下:

每个五年制、七年制、八年制学生,必须参加前四年每学年一次的体质健康测试,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学生第四学年总分的50%与前三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第五年及之后,可不再参加体质健康测试。

留级的学生或下编到低年级的学生(不包括休学学生),必须参加前四年每学年一次的体质健康测试,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学生第四学年总分的50%与前三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第五年及之后,可不再参加体质健康测试。

因休学中断过体质测试的学生,返校后,应跟随相应的年级参加每学年的体质健康测试。

 

武汉大学体育部

武汉大学体质健康研究中心

201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