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
武汉大学龙舟协会(学生)
武汉大学学生会体育部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
活动时间:2022年5月8日早上开始(暂定)
活动地点:湖北龙舟协会,具体地址:湖北省水上运动中心
五、参赛办法
1.运动员参赛资格
凡是参加活动的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的武汉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参赛办法
(1)组队要求:
每个院系可至多派出一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要求有16名运动员,其中至少有四名女生,每支队伍有两名替补队员名额。每支队伍在正式活动前自主选择一名鼓手,或者由协会指定。(即一只队伍人数上限为19人)
对于院系不足16名运动员的队伍,协会将采取随机匹配的方式进行组队。每支队伍需推选出一名领队进行训练、比赛事宜的联络。
(2)报名时间:
4月8日开始报名,4月12日晚20:00截止。
(3)报名办法:
参赛队伍须在报名时间以内将院系报名表格(见附件一)填写完整并发送给龙舟协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如下所示。
whu_dba@163.com
如有其他情况,可联系龙舟协会负责人:
程雪QQ:321733458 钮政嘉QQ:1356219320 蒋逸博QQ15973121166
六、活动办法
1.活动形式
(1)活动形式概述
采取龙舟竞渡200m直道比赛的比赛规则进行队伍之间的竞速比赛,取用时短的队伍为优胜队伍。
(2)活动用船:
标准22人竞速龙舟
(3)活动流程
参加活动的队伍完成报名后,将按照报名先后次序安排龙舟运动基础训练和正式活动。在训练期间,受训队伍按照时间排表,自行前往工操龙舟队荡桨池进行训练,届时活动方会委派龙舟队运动员前往指导。训练结束后,队伍方可参加正式活动。活动队伍按照时间排表,于周末前往工操进行热身等准备工作,然后由活动方人员带队前往湖北龙舟协会,参加正式活动。
2.活动规则
活动具体规则见附件二。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排名前8的队伍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一等奖一支队伍,二等奖两支队伍,三等奖五只队伍,将会颁发证书。
2.设集体精神文明运动队两名。
3.所有参赛院系(需为院系组队)都将给予阳光体育先进单位评选加分。(具体事宜以院系规定为准)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部另行通知
九、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体育部
第一届学生龙舟竞渡活动竞赛规则
一、活动说明
武汉大学“竞渡”龙舟赛是一项面向大众的体验性质的龙舟活动,活动力图展现水上运动魅力,推广普及传统龙舟文化。举办方希望参加活动的同学们能在趣味性的活动中增强体魄,在竞争中感受体育精神,在学习龙舟的过程中传承传统文化。
二、活动形式
1.形式说明
本次活动采取直接竞速对抗赛的形式。通过200m直道赛竞速的晋级方式开展,主要分为小组赛和淘汰赛以及竞技赛三个阶段。
2.活动要点
1)各队伍桨手的身体素质与技术
龙舟是一门力量与技术相结合的运动,其水上运动之特性使其无法仅依赖一项。队伍队员平均身体素质越强、在训练中对划桨技术的把握越好,自然可以在限定时间内到达更多地点,获得更好的成绩。
2)鼓手的指挥水平
各支队伍将自配鼓手,鼓手负责指挥舵手、调整鼓频以指挥联通整条龙舟。所以各队伍鼓手之人选非常重要,需要对队友的体能,路线的规划有清晰的认知,并且需要随时注意处理可能发生的影响成绩的情况。
3)队伍的磨合水平
龙舟作为一项团体运动项目,划手之间节奏的配合、鼓舵之间命令的传达与实行都将直接影响一条船的速度。
三、竞赛规则
1.赛前准备规则
任何运动员参加活动前必须在荡桨池经过龙舟运动基础训练。正式下水前,工作人员将对每队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参赛机会。试水及比赛当天,各队伍应当服从活动方安排,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录,积极参加热身活动,做好下水准备。下水前随船裁判必须清点人数,检查救生衣穿戴无误,检查无线电通讯正常,检查船上有舀水瓢,方可下水进行活动。
2.比赛规则
各队进入航道,等候裁判发令。
届时裁判将通过对讲机进行统一口令指挥:
“离比赛开始还有两分钟,开始点名。一道:xxx,二道:xxx...”:此时被点到的参赛队伍,鼓手可以敲击鼓面示意。
“离比赛还有一分钟,开始取齐”:各队根据裁判指令进行最后的位置调整,调整完成后倾听裁判口令,准备开始比赛。
“各队注意”:桨叶可以入水,保持启航的姿势,但不可划动;
“预备”:所有选手开始蓄力,认真听裁判口令,准备出发;
“划”:双方可以开始划船。
相同距离内,率先到达终点的队伍获胜。
3.体育道德规则
在活动中,如遇争议,最高指挥权归属裁判长和随船裁判。对于不服从指
挥的队伍,有权进行仲裁。
4.活动延期规则
如遇不良天气,如下雨或风浪过大等,活动顺延。
5.其它未说明情况由裁判委员会裁定
四、活动建议与声明
1.建议参加活动的各位同学,尽量不要带手机等贵重物品下水,尽量穿拖鞋,穿较为耐湿的衣物下水。建议携带毛巾。自行携带补给饮品,做好防晒,防止中暑。
2.如有贵重物品不慎落入湖中,造成的财产损失由参加活动的人员自行承担。
3.因不听裁判指挥造成的人身安全损害,由参加活动的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