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武汉大学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
武汉大学学生网球协会
武汉大学学生网球队
四、竞赛时间、地点
2021年5月15至16日,周六团体赛,周日单项赛
武汉大学桂园网球场、信息学部网球场、工学部网球场
五、比赛项目:
1.团体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双打。
2.单项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参赛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且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经武汉大学录取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以及留学生。网络生、成教生、进修生、独立学院学生、各种研究生班(包括单证)、在职研究生学员等不参加本次比赛。
七、报名办法:
比赛分为团体赛与单项赛,均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报名。所有报名均需通过线上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两项同时具备才视为报名成功。
团体比赛各院(系)可报至多两支队,每队人数2-5人,请注明各院(系)的一队和二队;单项赛报名人数不限。
1.线上报名:
报名链接:https://pk.dayujiaolian.com/event/60794036bbf13256386f76e3
(1)团体赛报名:仅队长报名即可(如一个院系有两支队伍报名,则需两名队长分别报名)。之后队长将加入该队的邀请链接发给各个队员,队员确认加入后方可参与此支队伍参赛。如果其中一人要退出队伍,整支队伍将需要重新报名。
(2)单项赛报名:各选手独立进入链接报名。
2.线下报名:
各院系将本院内报名参加团体赛与单项赛的每位选手的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填写并上交一份报名表。
报名表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GVADGbGI-vJUDwvdjxtWg
密码: 4ol1
纸质版报名表须与网上报名一致,且必须加盖院系公章。
纸质报名表将在联席会时收取。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2日17:00
(报名成功后或有疑问请加QQ群:829923536)。
4.注意事项:报名需要真实姓名,规避单位填写学院全称。
八、比赛办法:
1.本次赛事所有比赛均采取一盘决胜制,每局无占先,局分6:6时采取抢七制。比赛规则采用国际网球最新规则,裁判员拥有最终裁决权。
2.单项赛:采取淘汰制的比赛方法,赢得比赛的一方进入下一轮。
3.团体赛:团体赛每个队伍出场顺序为:男单、女单、双打,必须由2人以上(含)完成,比赛采取三场两胜制,允许运动员兼项。第一阶段比赛采取小组单循环,3场比赛必须打完,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比赛(具体分组依参赛队伍数量而定)。
4.比赛四强决出三四名。
5.赛前5分钟各队将出场顺序表交裁判员,双打比赛在女单比赛结束后3分钟内,可向裁判员提出换人。
6.迟到十五分钟者按弃权处理。
7.循环赛名次的确定: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组选手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的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组或三组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判断名次:
(1)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选手之间的获胜局数;
(2)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选手之间的获胜分数。
8.弃权
(1)抽签后,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者取消本次比赛所有成绩。对弃权者所在院系按《武汉大学学生网球公开赛“精神文明队”评选办法》相应条例扣除评分。
(2)如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需有医院医生证明,并需征得裁判长批准。
(3)特殊情况下退出比赛者,须经组委会研究,决定是否按弃权处理。
九、奖励办法:
1.单项赛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将获得荣誉证书,冠亚军颁发奖杯及网球相关用品奖励。
2.团体赛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将获得荣誉证书及网球相关用品奖励,冠亚军颁发奖杯。
3.所有参赛运动员获得参赛纪念品一份
4.设“精神文明队”,评选三个单位,纳入年底体育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具体参照《武汉大学学生网球公开赛“精神文明队”评选办法》。
5.设“优秀组织奖”,评选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网球比赛,比赛期间为赛事提供协助的一个单位。
十、裁判员:
裁判长和裁判员全部由体育部老师和学生担任。
十一、联席会:
各院系领队、球队队长及裁判长应于5月13日下午3点在风雨操场会议室参加联席会议并抽签。
十二、设仲裁委员会,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三、设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和监督运动员资格问题。
十四、联系人:
何加文15872925587,郭思涵13009619610;
网报咨询联系人:厉剑15827634361
十五、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武汉大学体育部。规程中未尽事宜,由体育部另行通知。
武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1年4月18日
武汉大学学生网球公开赛“精神文明队”评选办法
一、精神文明队评选条件
各院系以学院为单位参与评选,通过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一)赛场风尚:
1、运动员积极参加比赛,不无故弃权。报名后,因任何原因不参加比赛,将扣除评选积分,若因伤弃赛,出具相关证明,扣除2分/人;无故弃赛,5分/人。
2、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团结互助,顽强拼搏;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表现出良好的体育精神文明。赛场出现斗殴,谩骂等情况,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3、运动员严格遵守比赛规程,坚决服从裁判。出现威胁、谩骂裁判等不文明行为,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4、准时参加开、闭幕式,秩序良好。
5、按时参赛,裁判叫人五分钟未到者,将扣除评选积分2分。
6、维护场地卫生,不将垃圾随意丢弃在场地上。
(二)赛场观众:
1、观众队伍有组织、守秩序。
2、啦啦队讲文明、讲礼貌,自始至终情绪高昂。
3、赛场宣传有特色,能反映出本院或系的良好精神风貌。
4、比赛过程中,故意干扰比赛进行,扣除评选积分5分;情节恶劣者,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二、评选办法
1、每个代表队推荐 3 个参赛单位,每票计为1分。
2、仲裁委员会和裁判组负责人组成评选小组表决,评选小组成员可推荐3个参赛单位,每票计为5分。
三、评选积分各项目、名次换算表
项目得分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至八名 |
参与奖励 |
团体 |
40 |
32 |
24 |
20 |
15 |
5 |
单项 |
10 |
8 |
6 |
5 |
4 |
2 |
注:各院系参与奖励团体至多计算1次,单项男女单打各至多计算3次。
武汉大学体育部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