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
武汉大学龙舟协会
武汉大学学生会体育部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
活动时间:4月17日至5月30日(每周末)
活动地点:东湖近岸水域
五、参赛办法
1.运动员参赛资格
凡是参加活动的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的武汉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2.各院系代表队参赛办法
(1)组队要求:
每个院系可至多派出两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要求有15名或17名运动员,其中至少有四名女生(参加活动的女生人数对总成绩的影响见比赛规则)。每支队伍将在正式活动前自主选择一名鼓手,或者由裁判指定。
(2)报名时间:
4月3日开始报名,4月30日截止。
(3)报名办法:
参赛队伍须在报名时间以内将院系报名表格(见附件一)填写完整并发送给龙舟协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如下所示。
whu_dba@163.com
如有其他情况,可联系龙舟协会负责人。
李云灏电话:13718209129 QQ:272553436
谈冰玚电话:15623188021 QQ:544020283
3.个人或小组参赛办法
(1)参赛要求:
本活动允许个人参赛,或者数人组成小组参赛。其中各小组不能超过17人,允许跨院系自由组成小组。活动方在接到个人或小组的报名后,会进行随机匹配,组成15人或者17人的队伍参加后续活动。
(2)报名时间:
4月3日开始报名,4月30日截止。
(3)报名办法:
参赛个人、小组在报名时间以内将自由报名表格(见附件二)填写完整并发送给龙舟协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如上段所示。
如有其他情况,可联系龙舟协会负责人,联系方式见上一部分。
六、活动办法
1.活动形式
(1)活动形式概述
采取限时自由打卡的形式。每支队伍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可能多的,行驶龙舟前往东湖上预设的若干打卡地点,然后返回起点结束活动。
(2)活动用船:
标准22人竞速龙舟
(3)活动流程
参加活动的队伍完成报名后,将按照报名先后次序安排龙舟运动基础训练和正式活动。在训练期间,受训队伍按照时间排表,自行前往工操龙舟队荡桨池进行训练,届时活动方会委派龙舟队运动员前往指导。训练结束后,队伍方可参加正式活动。活动队伍按照时间排表,于周末前往工操进行热身等准备工作,然后由活动方人员带队前往龙舟码头,参加正式活动。
(4)名次排列办法
每支队伍的总成绩根据正式活动中的打卡点数、活动总用时、桨手男女比例等数据,依照活动规则计算而得。
2.活动规则
活动具体规则和活动参考地图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预设排名前十三的队伍(后续可能依据报名队伍总数适当改动)给予奖励,分别设一等奖一支队伍,二等奖四支队伍,三等奖八支队伍,将会颁发证书。
2.设集体精神文明运动队两名。
3.所有参赛院系(需为院系组队)都将给予阳光体育先进单位评选加分。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部另行通知
九、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