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
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四、支持单位
武汉大学篮球协会(学生)
武汉大学学生会
五、时间地点
比赛开始时间:
女篮:4月7日下午16:00开始
男篮:女篮半决赛结束后次日
比赛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桂园操场
六、参赛方法
1、参赛资格:各参赛队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报名,没有本科生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单独报名,但不允许联合组队。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并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年龄不得超过 28 岁,(1997 年 1 月 1 号(含)以后出生者)。(凡特招运动员,每队限报 4 人,比赛时只允许 2 人同时上场比赛,报名时请注明特招生。曾在中国篮管中心注册过的专业运动员不得上场比赛)。
2、报名时间:3 月 25 日开始报名,3 月 31日截止,暂定于 4 月 1 日下午16:00在风雨操场会议室召开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并进行小组赛分组抽签。请各参赛队填写报名表(附件 1)于报名截止期前下午 18:00 前发送至 whuba2021@163.com,并于联席会提交纸质报名单和自愿参赛及自担风险声明书(一个队伍提交一份,所有队员签字即可),并交由各院系盖章。如没有提交或盖章,不允许参加抽签。开会未到者或逾期未交报名单者以弃权论。
3、报名办法:每队限报运动员 12 名,领队(必须院系管学生工作的教师担任)、教练员各一名。每队允许报替补运动员 3 名(伤病情况下更换)。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本人近期真实照片,与照片不符者不予参赛。男子篮球队应至少保证8名运动员报名,否则不予参赛。
4、如队员受伤或其他原因不能参赛,须出具医院证明或由院系盖章的相关说明文件,并上交至裁判长处,裁判长签字批准后该队员可被替补运动员替换。原正式队员一旦被准许替换后,不能进入替补名单,后续比赛不能参加。
七、竞赛办法
(一)赛制规定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
2、比赛用球:男子7号球、女子6号球。
3、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预赛分男女各 8 个小组单循环比赛,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
4、名次排列办法:按照最新篮球规则中有关名次排列法执行。即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以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个球队积分相等,则以两个队伍之间的比赛结果确定名次;如两个以上球队积分相等,按最新篮球排名规定判定。
(二)竞赛规则
1、比赛分为四节,每节 10 分钟,一、二节之间,三、四节之间以及每一决胜期之间休息 1 分钟,二、三节之间休息 5 分钟。前三节不停止计时钟(所有的暂停停表),第四节前 5 分钟不停止计时钟,最后 5 分钟按正式比赛计时,决胜期按正式比赛计时。女篮冠、亚军决赛下半场按正式比赛计时。男篮冠、亚军决赛全场按正式比赛计时。
2、一、二节为第一个半时,三、四节为第二个半时,在第一个半时任意的暂停,机会期间每队可准予 2 次暂停;第二个半时任意的暂停机会期间每队可准予 3 次暂停,但最后 2 分钟最多 2 次暂停,每一决胜期任意的暂停机会期间可准予 1 次暂停。暂停特殊规定:每队在第 4 节和每一决胜期的最后两分钟各增加 1 次 30 秒短暂停。
3、个人全场累计犯规达到 5 次取消当场比赛资格,个人全场累计两次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取消当场比赛资格,个人全场累计两次技术犯规取消当场比赛资格,个人全场累计一次技术犯规和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取消比赛资格。
4、各参赛队必须按规则统一服装颜色,使用 0-99(包括 00)任一号码,并且背心的前后均有号码显示,报名表的运动员号码与运动员必须对应,背心上的姓名须为本人真实姓名。
5、在比赛中出现骂人等不文明现象,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队员出现打架斗殴情况,对该队员禁赛一场。
6、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队伍一经查实取消全队本系列赛参赛资格,所有比分记为0:20,记0分。
7、比赛开始 15 分钟未到,将被视为球队该场比赛弃权。
8、遇雨比赛顺延。
9、如球队对比赛有异议需要申诉,需在24小时内完成并提交申诉报告,超过24小时不予受理。
10、参赛队员不得佩戴任何配饰,如需配戴眼镜必须佩戴运动眼睛或隐形眼镜。建议各参赛队伍随队准备医药箱或常见运动损伤药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男队比赛特殊规定
1、比赛之前可参赛的运动员至少8名,如果在比赛之前出现不足的情况,该队因人数不足判负,比分记0:2,积1分。
2、比赛之前各队必须分成甲、乙两组各 6 名运动员分别参加第一、二节比赛,一、二节的上场队员不得相互替换,在比赛中如遇运动员因比赛受罚、受伤或生病(受伤和生病者须有医生证明)不足 10 人时,首先保证第一节有 5 人进行比赛,第二节由对方教练员指定任何运动员上场比赛,教练员指定权仅限于一次。第三、四节上场队员可自由组织。
3、比赛开始前20分钟,记录台向双方教练提供一、二节上场名单登记表,主教练员需填写完毕交至记录台,上场人员须以登记表为准。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前八名给予奖励,冠军队将颁发奖杯。
2、本次比赛设立精神文明运动队男女队各2队,每个运动队有精神文明队员一名。
3、本次比赛设立优秀裁判员奖项,共4名。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部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体育部
武汉大学体育部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