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至12月在武汉大学文理学部篮球场(梅园、桂园)举行
(1)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并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本硕博连读的学生,必须是学号2009年以前的方可参赛
(3)必须是该院系的学生(包括留学生),其中留学生或原本科系体育专业毕业的学生每场比赛最多只能2名同时上场。
(1)每队限报领队1人(必须是院、系负责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未报名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2)参赛队负责人必须于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4:00抽签时,将有院系盖章的报名表交至风雨馆徐静老师(027-68752390)处,未提交盖章报名表的院系不得参赛。
(3)参赛各队于11月25日中午12:00之前将报名表电子档发至邮箱basketball_2013@163.com
于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4:00在风雨馆大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并举行分组抽签仪式。未到者或逾期未交报名表者以弃权论。
1、规则。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0年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分别进行单循环比赛,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①时间。比赛分为四节,男队比赛每节10分钟,女队比赛每节8分钟,一二节、三四节间不休息,半场间可休息。第一阶段比赛,前三节不停表,第四节最后2分钟停表,按正式比赛时间计时;第二阶段比赛前三节不停表,第四节最后5分钟停表,按正式比赛计时;冠亚军比赛前三节不停表,第四节停表,按正式比赛计时。
②暂停。一二节为上半时,三四节为下半时。上半时的任何时间每队可准予2次暂停;下半时的任何时间可准予3次暂停;每一决胜期可准予1次暂停。
③犯规。个人全场累计犯规达到5次取消该场次比赛资格,个人全场累计两次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取消该场次比赛资格。每一节全队犯规累计达到4次,该队处于全队处罚状态。
④球权。除比赛开始时跳球外,比赛过程中出现争球或每节比赛及决胜期比赛时,都采用交替拥有程序。
⑤服装。各参赛队必须按规程统一着装,使用(4—15)两位数中的号码,便于比赛统计,且球衣前后必须印有相应的号码,队名在前的队负责队服颜色。
⑥比赛顺延。如遇雨等天气影响,比赛顺延,请及时与体育部联系。
4、处罚。在比赛中出现打架、骂人等不文明现象的,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队伍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场次比赛成绩,该场次比赛的结果记为20:0积分为0分。并将取消该队“最佳精神文明参赛队”评选资格。
1、按2010年《篮球规则》中名次排列法执行。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比赛结束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2)如有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积分相同球队间比赛结果决定;
(3)若还相等,则以积分相同球队间的得失分率决定;
1、资格审查由仲裁委员会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学生证认真核查,如在比赛中、比赛后发现有不符合比赛资格者,将取消本人或其所在队的比赛资格和成绩。
2、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方可受理。
本次比赛设立“最佳精神文明参赛队”男队四支、女队两支
武汉大学体育部:罗江波老师18971282886 徐静老师:027-68752360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体育部:褚劲松1590273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