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五年安踏武汉大学水泥户外篮球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
武汉大学学生会体育部
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4月22日 中午12:00 (女子)
下午15:50(男子)
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梅园篮球场
五、参赛办法
1、运动员参赛资格: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并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各队限报硕士研究生4人,只允许2人同时上场比赛;凡特招运动员,每队限报2人,比赛时只允许1人上场比赛,报名时请注明研究生和特招生。曾在中国篮管中心注册过的专业运动员不得上场比赛)。
2、报名时间:定于4月9 日(星期四)下午4:00在风雨馆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并进行预赛分组抽签。请各参赛队于会交由院系盖章报名单(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各一份),开会未到者或逾期未交报名单者以弃权论。
3、报名办法:每队限报运动员12名,领队(教师担任)、教练员各一名。
六、竞赛办法
(一)赛制规定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的篮球规则。
2、比赛用球:男队使用7号、女队使用6号比赛球。
3、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预赛分男女各8个小组单循环比赛,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男子冠亚军决赛采用两场决胜制。
4、名次排列办法:按最新篮球规则中有关名次排列法执行。即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以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两个球积分相等,则以两个队之间比赛结果来确定名次。如果两个以上球队积分相等,则以积分相等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来确定名次。如仍相等,则以积分相等球队间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如仍相等,则以组内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
5、关于男子冠亚军比赛的特殊规则:男子冠亚军比赛为两场,两场比赛双方分差在8分以内(不含8分),双方进行罚球决胜,双方各选取5名队员进行罚球,如若还不分胜负进入金球决胜。
(二)竞赛规则:
①比赛分为四节,每节10分钟,一、二节之间,三、四节之间以及每一决胜期之间休息1分钟,二、三节之间休息5分钟。前三节不停表,第四节前5分钟不停表,最后5分钟按正式比赛计时,决胜期按正式比赛计时。冠、亚军比赛前两节不停表,后两节按正式比赛计时。
②一、二节为第一个半时,三、四节为第二个半时,第一个半时的任何时间每队可准予2次暂停;第二个半时的任何时间可准予3次暂停,每一决胜期可准予1次暂停。
③个人全场累计犯规达到5次取消比赛资格,个人全场累计两次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取消比赛资格。
④每一节全队犯规累计达到4次,该队处于全队处罚状态。
⑤除比赛开始时跳球外,比赛过程中如出现争球或每一节比赛以及决胜期开始比赛时,都进入交替拥有程序。
⑥各参赛队必须按规则统一服装颜色,使用0-99任一号码,并且背心的前后均有号码显示,报名表的运动员号码与运动员必须对应。
⑦在比赛中出现打架、骂人等不文明现象,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队一经查实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该场比赛的结果记为20:0,积分为0分。
⑧遇雨比赛顺延。
(三)男队比赛特殊规定:
比赛之前各队必须分成甲、乙两组各6名运动员分别参加第一、二节比赛,一、二节的上场队员不得相互替换,在比赛中如遇运动员因比赛受罚、受伤或生病(受伤和生病者须有医生证明)不足10人时,首先保证第一节有5人进行比赛,第二节由对方教练员指定不足10人方的任何一名运动员上场比赛,教练员指定权仅限于一次。第三、四节上场队员可自由组织。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前八名给予奖励,冠军队将颁发奖杯。
2.设男女最佳运动员,男队设“最佳篮板”、“最佳助攻”。
3.本次比赛设立集体精神文明运动队男女队各2名。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部另行通知
九、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体育部。
武汉大学体育部
2015年4月
运动队精神文明奖评选标准
1、运动队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旗帜鲜明地抵制不正之风,在运动员资格上不弄虚作假,在各参赛队之中起到表率作用。
2、运动队认真执行竞赛规程,遵守社会公德,文明参赛,爱护赛场公共卫生和财物,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运动队比赛作风顽强,精神面貌饱满,组织纪律观念强,比赛目的端正,勇于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能够体现新时期大学生良好的体育道德精神文明风尚。
4、运动队和其他参赛队友好往来,正常交流训练参赛经验,共同切磋技艺,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5、运动队在比赛中尊重裁判员的判罚,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对判罚等情况发生异议的,采用正常渠道进行合理申述。
6、运动队在比赛过程不迟到,不无故弃权比赛,服装整齐;同时无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7、运动队应积极聘请院(系)主管领导莅临比赛现场指导比赛。
8、运动队应积极组织观众文明观赛,争做文明观众。不得有任何干扰对方和阻碍比赛顺利进行的言行。
运动员守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为振兴中华作贡献。
3、积极参加运动训练,服从领导,尊重教练,认真完成训练任务,努力提高运动竞技水平。
4、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胜不骄,败不馁,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5、在比赛中认真对待每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反映出当代运动员的精神面貌。
6、团结友好,严于律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自由主义。
7、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守纪律。
8、不吸烟,不喝酒,衣着整洁大方,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9、尊重领导,服从组织,遵守校规校纪,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反对无政府主义。
教练员守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培养又红又专的大学生运动员。
2、严格管理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把大学生运动员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提倡无私奉献,严于律己,通过言传身教,加强学生思想教育。
4、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进行科学训练,认真制订常年训练计划,写好每次训练课教案,努力完成训练计划,提高训练水平。
5、做好赛前准备和临场指挥,赛后认真总结。
6、发扬民主,关心和爱护运动员,不准打骂和变相体罚运动员,不准侮辱学生人格。
7、以事业为重,处理好工作、学习和家务的关系。
8、坚持真理,发扬正气,在训练、学习、生活等方面做运动员的表率,在运动场馆内,不吸烟,比赛期间不酗酒。
9、教练员之间要相互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10、遵纪守法,维护社会道德,模范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裁判员守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热心体育竞赛裁判工作。
2、努力钻研业务,精通本项规则和裁判法,积极参加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4、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5、裁判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团结。不搞宗派活动。
6、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组委会名单
资格审查与仲裁委员会
姚超雄 胡剑波 方 云 杨跃青 罗江波
裁判员名单
裁 判 长:罗江波
副裁判长:张 葳 何 蕊 殷 涛
裁 判 员:许绍峰 廖敏跃 曾丹平 崔德刚 刘振清
宁颂东 余汉民 孙 勇 姚志坚 李 凯
胡卫兵 成慧军 王为学 柳景华 王永志
李世想 刘 涛 李庆勤 崔德刚 覃寅寅
彭 勇(学生) 刘 阳(学生)
学生60人(武汉大学学生会体育部、篮球裁判协会)
宣传组
李世想 郑 策
张润卿(学生) 李可欣(学生)(学生10人)
综合组
沈 彪 谢天赋
学生志愿者20人
后勤保障组
龚建伟
行政人员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