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武汉大学学生排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部
二、承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部、武汉大学大学生体育协会(协办)
三、时间、地点
预赛:3月16日——3月25日 下午16:00——18:00(遇雨顺延)
决赛:4月5日——4月13日 下午16:00——18:00(遇雨顺延)
地点:武汉大学第一教学区排球场
四、参加方法
1.报名办法:以院(系)为单位参加比赛。每队限报运动员12人、领队1人(院领导担任)、教练员1名。
2.报名时间:于3月12日(星期五)日上午11:30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送到宋卿体育馆体育部办公室,逾期未交报名表者以弃权论处,下午4:00在风雨馆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并进行分组抽签。
3.运动员资格:凡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回院系参加比赛。凡是以排球项目特招入校的高水平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规则。
2.比赛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预赛,第二阶段为决赛。
第一阶段预赛,采用分组循环赛制,2009年武汉大学学生排球赛前六名为种子队,分别抽签进入到各小组1号种子,其它各队分别抽签进入到各小组进行单循环赛。
第二阶段为决赛,预赛阶段各小组前2名的队进入决赛。决赛分为2个组进行单循环比赛。获小组前2名的队进行交叉赛,胜者进入总决赛,负者决3、4名;小组第3名决5、6名;小组第4名决7、8名。
3.比赛开始后15分钟内未到者,以弃权论处。
4.比赛采用3局2胜制,总决赛采用5局3胜制。
5.各参赛队必须按规则统一服装颜色、号码。运动员必须带学生证参加比赛(以备随时接受检查)。
6.在比赛中出现打架、骂人等不文明现象,将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队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该场比赛结果判对方2:0胜。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录取前8名并给予奖励。
2.本次比赛设立个人单项奖:最佳运动员1名、最佳扣球1名、最佳发球1名、最佳防守1名、最佳二传1名。
3.本次比赛设立集体精神文明运动队2名。
七、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部另行通知。
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体育部
注:联系电话:体育部68752390(徐老师)
武汉大学体育部
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