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事业不断蓬勃发展,激励和调动各院系学生会体育部和各体育社团(协会)(以下均称为“单位”)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和个人强身健体的积极性,并且考察各单位体育工作,学校每年评选一次阳光体育运动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体育干部。为此,特制定本评选方案。评选主要结合常规考核、成果展示、能力测试等多种手段,在全面考察各单位体育工作的同时,力求形式上有所创新,力争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评选出阳光体育运动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体育干部,以交流经验、奖励先进,推动阳光体育运动在我校的发展。
武汉大学“阳光体育运动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体育干部”评选工作于每年3月份举行。
武汉大学各院(系)学生会体育部及各体育协会(社团)均有参与评选的资格,凡在该学年体育竞赛活动中出现舞弊现象的单位一律取消参与评选的资格。
1、阳光体育运动先进集体名额:约为学院(系)数量的40%,约为15个。其中,各单项体育协会占一到二个名额。
2、优秀学生体育干部名额:约为所在学院(系)本科生人数的0.4%,另加:A、学校体育部认定的对全校阳光体育运动作出贡献者;B、大学生体育协会干部15名;C、对评选为阳光体育运动先进集体的学院(系)各增加2个名额;D、被评为阳光体育运动先进集体的体育社团可有2个名额。
(1)各参评单位需在3月20日晚上8点之前把本单位电子版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发送至武汉大学大学生体育协会公共邮箱whusu32_tyb@163.com,并将纸质版材料上交到武汉大学大学生体育协会樱顶办公室。申报表需与申报材料一并上报,逾期视为弃权。
(2)基本材料为院系必交,附加材料要求:材料齐全,内容详略得当,语言得体,见解独特,建议诚恳,目标合理,兼有传承与创新,能够对本单位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
(3)各参评单位根据申报表(见附表)具体项目及评分要求打出自评分,并需将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要求附上。
(4)评选委员会对各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和整理,努力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并根据审核情况对申报表的自评分做出相应调整。
(5)通过调查与整理,评选委员会以材料申报表为基础,对各单位进行评分。
公开答辩会旨在公平、公正、公开地展示各单位阳光体育运动的风采,同时对各单位阳光体育运动的工作予以监督,将邀请相关领导、老师组成评议团,参评单位代表通过各种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介绍本单位情况及先进事迹,同时接受评委的提问和质询。具体办法如下:
公开答辩会将在3月下旬展开。届时各申报单位需委派专人就本单位阳光体育工作进行五分钟的专题发言(可用幻灯片、电子书、视频等形式展示),并回答现场评委提出的问题,要求回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各评委根据参评单位的答辩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根据各单位最终得分取前15名,评选为“武汉大学2010年度阳光体育运动先进集体”。
个人要求在体育上有所建树,举办符合院系特色的体育活动并有一定的参与度,对举办的活动有自己的思考并进行创新、改进,积极组织参与各项校级以及校级以上级别的体育活动。
(1)各单位根据名额所定人数评选在本单位中表现积极的优秀个人。(申报阳光体育运动先进集体的院系可预选两人,如被评上,此两人自动成为优秀学生体育干部)
(2)大学生体育协会推荐若干在协会中表现积极的优秀个人。
评选出的“阳光体育活动先进集体”将由武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统一颁发奖牌;评选出的“阳光体育运动优秀学生体育干部”将由武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体育器材等的适当奖励。在合适的机会,还将集中对各单位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学生体育干部”予以推介、宣传。
对评选结果,若有参评单位提出异议,可向武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及武汉大学体育部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主要由大学生体育协会成员组成。评选委员会经武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批准后开始行使评选职能。
附件二 单位自评材料(额外加分材料) (见下载专区)
附件三 《2010—2011年度武汉大学阳光体育运动先进集体评分表》(见下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