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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二O一一年武汉大学安踏水泥克星户外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日期:2011-04-13 00:00    来源:    访问次数:

二O一一年武汉大学安踏水泥克星户外篮球联赛

竞 赛 规 程

一. 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 承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部

三. 协办单位

武汉大学大学生体育协会

武汉大学学生会体育部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5月4日——5月25日 下午16:00

比赛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梅园篮球场

五. 参赛办法

1.运动员参赛资格: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并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男队限报研究生4人,只允许2人同时上场比赛;凡特招运动员,每队限报2人,比赛时只允许1人上场,报名时请注明研究生和特招生。曾在中国篮管中心注册过的专业运动员不允许报名)。

2.报名办法:各单位可报男、女各一支代表队,领队(教师担任)一名、教练员各一名,男、女运动员各10名。

3.报名时间:各参赛队于4月18日(星期一)下午4:00前将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送至宋卿体育馆办公室徐静老师处(报名单需盖有院系公章),逾期视为参赛队弃权。

联系电话:027—68752390(徐老师) 13307191225(李勇老师)

4、抽签时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4:30在风雨馆进行,并召开领队、教练员联系会议。

六. 竞赛办法

1.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0年最新的篮球规则。

2. 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比赛:分六个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每组取前两名参加第二阶段的比赛。

3. 第二阶段的比赛先进行交叉淘汰赛:一、二组交叉,三、四组交叉,五、六组交叉;交叉淘汰赛的胜队进入前六名再进行单循环比赛,获得单循环比赛的前两名最后进行冠亚军决赛。交叉淘汰赛负队再进行一轮淘汰赛,获胜的三个队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七—八名。

4.名次排列办法:按2010年«篮球规则»中有关名次排列法执行。即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以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两个球积分相等,则以两个队之间比赛结果来确定名次。如果两个以上球队积分相等,则以积分相等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来确定名次。如仍相等,则以积分相等球队间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如仍相等,则以组内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

5. 2010年«篮球规则»的一般规定和本次比赛的特殊规定:

● 比赛分为四节,每节10分钟,一二节之间,三四节之间以及每一决胜期之间休息2分钟,二三节之间休息8分钟。前三节不停表,第四节前5分钟不停表,最后5分钟按正式比赛计时,决胜期按正式比赛计时。冠、亚军比赛前二节不停表,后二节按正式比赛计时。

●一二节为第一个半时,三四节为第二个半时,第一个半时的任何时间每队可准予2次暂停;第二个半时的任何时间可准予3次暂停,每一决胜期可准予1次暂停。

● 个人全场累计犯规达到5次取消比赛资格,个人全场累计两次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取消比赛资格。

● 每一节全队犯规累计达到4次,该队处于全队处罚状态。

● 除比赛开始时跳球外,比赛过程中如出现争球或每一节比赛以及决胜期开始比赛时,都进入交替拥有程序。

● 各参赛队必须穿着大会规定服装。

● 每节比赛的最后一分钟,被允许的暂停和换人要停表。

6. 在比赛中出现打架、骂人等不文明现象,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队一经查实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该场比赛的结果记为20:0,积分为0分;并将取消该队“精神文明运动队”评选资格。

7.遇雨比赛顺延。

七. 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女各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冠军队颁发奖杯。

2.本次比赛设立男、女“精神文明运动队”各二名。

八. 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部另行通知

九.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体育部

武汉大学体育部

2011年4月13